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3]74号
关于举办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紧缺人才
进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第八条第3款“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视同本专业的规定,应企业需求,并请示部有关部门,经与河北工程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商定,我协会决定与校企合作开展培养勘察设计企业技术岗位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物探、岩土测试检测、岩土监测、室内试验、水文地质、环境工程、给排水、建筑学。
二、培训对象
本进修班培训对象应具有所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同时应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规定的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10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进修,使学员分别掌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物探、岩土测试检测、岩土监测、室内试验、水文地质、环境工程、给排水、建筑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原理和方法,从而提高从事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的能力。
四、学制、授课及结业条件
(一) 学制:一年;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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