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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上新!三项新规更方便

发布人:tianshanling 发布时间:2021-09 浏览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又出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明确:在2021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公告》包括以下三项新规,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优惠,以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1、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增设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

为便于企业准备合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税务总局2015年制发《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了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帮助纳税人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和享受优惠政策起到积极作用。考虑到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降低了填写难度。

3、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

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公告》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简化了计算方法,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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