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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管道的铺设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12 浏览数:

 

水下管道的铺设

1概述

修建过河管、江心取水头部与岸井连接管、污水向水系排放干管、长距离河底或海底输水管等,应根据水下管道长度、水系深度、水系流速、水底土质、航运要求、管道使用年限、潮汐和风浪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一般水下管道的铺设方法有围堰法和水下铺管法。根据技术经济比较,在水系较浅,流速较小,航运不频繁、筑堰材料可以就地取材,筑堰对水系污染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时,一般采用围堰法。但是,当不具备以上条件时,常采用的是水下铺管法。

水下管道一般有两种铺设方式: 

1.1铺设在水底上

1.2埋设在水底下沟槽内

埋设在水底下沟槽内时,沟槽内管顶铺设深度一般为管径的3—4倍,以避免船只抛锚,河床冲刷等影响。海下管道的埋地铺设,还应防止风暴时管道可能浮漂或下沉,为此,管道应埋设在海床下足够深度。此外,如果水道较深,水底之上铺管不会影响航运,水底平坦,沿管线没有障碍物和悬空地,管道不会因船只抛锚、流体动力、土壤液化、床底土运动、河床冲刷或其他原因引起破坏,则可将管道直接铺设在稳定的河床或海床上。水底直接敷设的管道抗震性能要优于水下沟槽埋设。

2水下沟槽开挖

管道水下沟槽敷设一般有2种情况: 

2.1先挖槽后埋管; 

2.2先放管后沉入土内。

这些方法的选择取决于水底土质、水系宽度和深度等因素。先挖槽后埋管的优点是施工设备简单;缺点是管线定位不易准确,槽底平整度差,沟槽准直度低,而且易于回淤。因此,当采用这种方法时,应适当选择槽底宽度和开挖深度。底宽一般为管外径加0.8—1.0m。开挖深度根据回淤情况而定,边坡系数为1:2—1:4。粘土河床的回淤情况并不严重,沙土回淤迅速。

常用的水下沟槽开挖方法和设备有爆破法、岸式索铲、挖泥船、高压泵船等。

(1)爆破法开挖:适用于岩石河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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